****沪杭甬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二期)设施施工总承包项目数据开发询比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1月28日
一、评审情况
| 包件名称、编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备注 |
| ****/02 xodr格式数据转换开发 | **** | 891000.00 | 满足项目要求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日内开发完成,试运行期为自初验合格之日起3个月。 | / |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2.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的具体资格能力条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否决响应原因及依据
| 包件名称、编号 | 被否决响应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备注 |
| ****/02 xodr格式数据转换开发 | ****大学 | 不符合初步评审“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第 8 条、第 9 条、第 10 条的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以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的内容为准)”,****委员会询标确认,上述投标单位作否决投标处理。 | / |
4.流标情况
| 包件名称、编号 | 流标原因 | 备注 |
| / | / |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点击“投标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按钮,选择需要提异议的项目,输入异议的内容,选择“问题类型”为异议,上传相关附件(如有),提交异议。上传的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三、其它内容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1月28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最终采购供应商。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纪检室
地址:**省**市上**钱江**五星路199****中心2号楼17楼
电话:0571-****0383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市上**五星路206****中心5号楼7层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71-****8142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采购单位:****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