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在****市组织召开“****机械精密配件生产线搬迁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建设单位暨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竣工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和2名专家(名单见附件)共同组成验收工作组。
验收工作组勘察了项目运行情况,听取了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情况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及《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经研究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因政府征地拆迁和生产调整,整体搬迁****示范区湘江路78号,总占地面积92799平方米,机械精密配件生产线搬迁提升项目利用土地面积 46662平方米,建筑面积 50690平方米。项目利旧生产设备904台/套,淘汰更新生产设备59台/套,新增生产设备9台/套,以铝锭、打渣剂、圆钢等为原辅材料,经“熔炼-转移-压铸-切边-精冲-研磨-电烘干-抛丸、打磨-热处理-机加工”等工序生产精密铝合金轻量化配件1900万件/年,经“下料-机加工-研磨-渗碳-淬油-清洗-回火-检验-防锈”等工序生产电机轴配件200万件/年、直线轴承滑块1600万件/年。项目定员500人,熔炼、压铸岗位每天2班运行,其余岗位每天1班运行,每班工作8小时,每年工作300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5年6月,******公司编制完成《****机械精密配件生产线搬迁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0月14日,****生态环境局**分局的环评批复(青环审 (**)〔2025〕182号)。
2025年10月,项目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9124.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占总投资约0.69%。
4.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机械精密配件生产线搬迁提升项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涉及的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备、污染治理设施及公用工程等。不包括生产厂房、宿舍楼、办公楼、食堂等辅助工程及锅炉等公用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相比,变动如下:
1.项目环评批复每年使用切削液2.5吨,每年产生废切削液8.5吨。项目实际建设每年使用切削液7.0吨,每年产生废切削液60.0吨。因保障切削设备运行稳定,提高切削液更换频率,增加了危险废物产生量。
2.项目环评批复每年产生铝锭熔炼废渣46.4t/a。项目实际建设每年产生铝锭熔炼废渣11.97t/a。通过提高铝锭原料的品质,减少了危险废物产生量。
根据《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有关要求有关规定,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废切削液减容尾水、废脱模剂、研磨废水、生活污水。
废切削液减容尾水、废脱模剂、经沉淀处理后的研磨废水合并进入10t/d污水处理站(格栅+破乳+隔油+絮凝沉淀+高效气浮) 处理后,再与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系统系统排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合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熔炼废气、投料粉尘、淬火/回火废气、工件清洗废气、抛丸废气、打磨废气、压铸脱模废气、湿式机加工油雾、渗碳尾气。
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的熔炼废气、投料粉尘一并进入1套“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
淬火/回火废气与工件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1套“静电吸附+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
抛丸废气、打磨废气经负压或集气罩收集分别进入5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
压铸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1套静电吸附装置处理,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湿式机加工油雾通过设备自带的除雾机处理,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渗碳尾气经渗碳炉自带燃烧枪燃烧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压铸机、抛丸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的机械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包括熔炼废渣、静电吸附装置收集的废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电火花油、废油桶、废金属清洗剂、废研磨油泥、含油金属屑(油泥)、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熔炼废气处理产生的废布袋及回收粉尘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库,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金属下脚料(含金属屑)、废钢丸、废研磨料、除尘器收尘、除尘器废布袋、废反渗透膜等。废包装材料、金属下脚料(含金属屑)、废钢丸等收集后外售有关单位综合利用,废研磨料、除尘器收尘、除尘器废布袋等收集后外运处置,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有盖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2025年11月3日-11月4日,11月24日-11月25日,******公司对****机械精密配件生产线搬迁提升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检测。验收检测期间,****机械精密配件生产线搬迁提升项目运行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检测报告》(HRZX-E11002H、HRZX-E11152H)表明:
1.废水
验收检测期间,总排放口废水中的pH值、CODcr、BOD5、SS、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色度、氨氮、总氮、总磷、溶解性总固体浓度满足******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排气筒P1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表1中的限值要求。
排气筒P2废气中的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中的“非重点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的限值要求。排气筒P2、P3废气中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限值要求。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颗粒物、SO2、NOX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2中的限值要求;厂界VOCs浓度、臭气浓度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中的限值要求;厂区内NMHC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表A.1中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9726-2020)表A.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监控点的噪声检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限值要求。
4.总量控制
验收检测期间,****机械精密配件生产线搬迁提升项目投用后,公司颗粒物、SO2、NOX、VOCs排放量满足项目环评报告核算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排污许可
2025年10月17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827228T004U。
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竣工验收检测结果表明,****机械精密配件生产线搬迁提升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全部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够妥善处理,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控。
七、验收结论
竣工验收检测期间,****机械精密配件生产线搬迁提升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及有关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治理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机械精密配件生产线搬迁提升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可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