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情况
中国长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依法持有的********公司2笔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2025年10月31日,该债权涉及本金0元,利息及罚息共计65.86万元,代垫费用共计1.07万元,债权合计66.93万元,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上述资产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担保****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及罚息 |
代垫费用 |
合计 |
保证人 |
| 1 |
********公司 |
0.00 |
27.93 |
0.45 |
28.38 |
蒋文斌、蒋巧英、蒋权、徐**、蒋华、王晓萍。 |
| 2 |
********公司 |
0.00 |
37.93 |
0.62 |
38.55 |
蒋文斌、蒋巧英、蒋权、蒋华、王晓萍。 |
| 合计 |
0.00 |
65.86 |
1.07 |
66.93 |
二、交易对象与交易条件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三、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四、处置方式
包括不限于公开竞价转让、债务重组、债务减免和执行和解等方式。
上述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司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和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五、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女士、赵先生
联系电话:0991-****167/0991-****209
传真:0991-****209
邮政编码:830002
通讯地址:**市人民路280号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991-****952
中国长城****公司
****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