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行政许可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 |
| 标 题: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粉煤灰项目)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7日 |
(****粉煤灰项目)
拟审批项目:****粉煤灰项目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026(项目审批科)
地 址:政务大厅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3300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以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粉煤灰项目 | **省**市英安镇英新村 | **** | **省****公司 | 项目为**项目。地点位于**省**市英安镇英新村。项目总占地面积2400㎡,设置1条年生产2万吨细粉煤灰生产线。****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年产细粉煤灰(作为矿物掺合料外售)2万吨。项目总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为10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内,定期清掏做农肥。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细粉煤灰(作为矿物掺合料外售)加工生产线设置在封闭式车间生产,产尘环节主要为球磨粉尘、储罐仓储粉尘及成品装车粉尘。产生的球磨、装车粉尘经各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经同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原料罐仓、成品罐仓储粉尘分别经各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仓底至仓顶高为7.5m)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的限值要求;厂区道路采取地面硬化、车辆减速慢行、物料遮盖、道路洒水等措施,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沉降粉尘作为产品外售;废检测试块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钢球****收购站;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含油废抹布手套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项目前期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