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以下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2-****369(****)
通讯地址:**市**区昊阳南路****
邮 编:0373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砖厂利用煤矸石生产高岭土项目 | **省**市**区周士庄镇孟家造村西北550m处(现有厂区范围内,不新增占地) | ****砖厂 | ******公司 | 本项目在现有隧道窑北侧空地**1座隧道窑;建设1座封闭式原料库、1座产品库;对现有隧道窑烟气净化系统、破碎筛分工序除尘器进行改造,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等设施。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占总投资的17.73%。 | 1.封闭式库房储存物料;加强装卸管理,装卸点、上料点喷雾降尘。完善破碎筛分工序、搅拌工序废气收集处理布置;造现有隧道窑烟气处理系统,2条隧道窑共用1套烟气处理系统,改造后烟气处理工艺为“SNCR脱硝+陶瓷纤维滤管除尘器+双碱法脱硫”。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脱硫废水、洗车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定期维护,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2排放标准。 4、除尘灰、废坯料、不合格产品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废渣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含铁废渣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和废手套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