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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问题 | (整改序号:40-25):建筑垃圾破坏生态问题突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督察发现,**省级和15个州市未制定相关规划。****建设厅对全省建筑垃圾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底数不清,缺乏常态化调度和监督管理机制。6个州市从未组织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 |
| 问题描述 | 景谷县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31日 |
| 整改措施 | 1. 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编制景谷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工作规划。 2.因地制宜谋划包装项目,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循环利用投入。 |
| 整改完成情况 | 1.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根据《**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云政办规〔2024〕4号文件及《**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县住建局与第三方签订了《景谷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0年)》编制合同,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文本编制,按照专家和各部门单位反馈的****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加大基础设施和**化利用项目建设。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循环利用项目投入,谋划包装**市景谷县建筑垃圾消纳及**化利用建设项目,**市景谷县再生**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加快推进景谷县再生**回收利用体系项目前期工作,逐步完善建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
| 牵头单位和联系电话 | ****建设局0879-****469 |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