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人防工程防护质量检测技术咨询项目阶段性验收公告

其他-验收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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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470********25401

二、合同名称:人防工程防护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人防工程防护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宝石一路4号

联 系 方 式:151****0126

供应商(乙方):****

地 址:**省**市**区闲林街**项村洞山66号安邦大厦1-4层

联 系 方 式:0571-****23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研究编制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导则》;
2.研究编制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测技术规程》。

服务要求:主要成果要求
(一)成果内容
能够结合**省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提出覆盖人防工程建设和设备生产的全过程的检查和检测相关规定,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可应用于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检测。完成下述成果研制:
1.《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测技术规程》研制报告;
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测技术规程》;
3.《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导则》。
(二)成果形式
应包括图纸、文件、表格(含文本和相关资料),以及成果宣传相关材料。均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成果包括初稿、中审稿、送审稿、成果稿等各阶段成果。(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成果验收时,投标人提交的成果须满足本项目所有要求。

服务期限:1.2025年5月底前完成相关调研和开题评审; 2.2025年6月底前完成初稿; 3.2025年8月底前完成中间成果稿和中期评审; 4.2025年9月底前组织征求意见并完成评审稿; 5.2025年12月底前组织结题评审并完成终稿。

服务地点:**市**区

七、验收日期:2025-11-18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张睿,刘永忠,施幸儿

九、验收意见:由****承接的《人防工程防护质量检测技术咨询》项目,已于9月23日顺**过中期评审,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并按评审意见和省域修改建议优化完善后,已正式形成结题评审稿。截至目前阶段性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现申请支付项目阶段性成果款84000元(大写:捌万肆仟元整)。
经项目负责人对结题评审稿等项目文本审核验收,认为项目成果基本成熟,已具备结题评审条件,基本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为保障项目后续收尾工作顺利推进,可以先行向****支付项目阶段性成果款84000元(大写:捌万肆仟元整)。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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