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彩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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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受****委托,****对****、****彩超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彩超采购项目的潜****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彩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50,000.00元

采购包1(****彩超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8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8,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彩超 1(台)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85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投标人所投的所有货物均应由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如有)作出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见第七章)并声明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均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注:(1)****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满足以上第1点规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声明函中“标的名称”应与“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标的名称”保持一致,“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根据采购标的一览表的规定准确填写,“制造商为(企业名称)”项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是微型企业,未按照上述规定填写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投标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或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三、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1-27 至 2025-12-0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省政府采购网(zfcg.****.cn)免****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5-12-18 09:3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3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北厝镇临湖7路2号

联系方式:0591-****6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区工业路568号星愿大院4号楼东侧2-3层

联系方式:0591-****5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家安、许靖

电话:0591-****5121

网址: zfcg.****.cn

开户名:****

****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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