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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镇龙桥村XXX组赵XXX**烤房建设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通知
赵XXX:
你提交的**镇龙桥村XXX组赵XXX**烤房建设项目方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同意备案,特此通知。
一、项目名称:**镇龙桥村XXX组赵XXX**烤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道真自治县**镇龙桥村XXX组
三、项目面积及地类:项目总面积0.0927公顷。地类为旱地0.0790公顷,农村道路0.0137公顷。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四、主要建设内容:**种植附属设施(烤房)0.0927公顷,用于烤烟鲜叶烘干。
五、土地使用年限:自备案之日起至2035年10月16日止
六、其他事项
1.你建设上诉项目要严格按照备案用途、面积及地点依法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影响人畜通行及沟渠、通讯、电缆等畅通,不得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设施农用地期满或你不再继续用,由你负责按相关标准复绿。
3.该项目用地备案后,****委员会、****中心、******所做好设施农地的跟踪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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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