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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组织编制了《**县****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现依法将规划予以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三十日,请广大市民于公示期内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内容具体见图纸(后附)
公示单位:****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0356-****034
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县****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