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的公示
**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已经****规划局同意。按照《****规划局关于转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复垦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垦地块基本情况
该项目临时用地涉及3个乡镇18个农村集体组织和1个国有单位,包括讲**镇东小屋村、前港村、双庙村,时村营乡曹庄村、陈庄村、牛尾岗村、庆和峪村、撒谷村、上陈村、田庄村、西李庄村、西小屋村、小屯洼村,岳城镇付屯头村、里青村、马家坟村、岳城村、张屯头村,以及牛尾岗苗圃场。涉及临时用地8.2564公顷,其中水浇地5.0439公顷,旱地2.4597公顷,其他草地0.1214公顷,农村道路0.1106公顷,沟渠0.1413公顷,设施农用地0.2297公顷,田坎0.1498公顷,地类正确,面积准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7.0441公顷,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复垦责任范围8.2564公顷,复垦率100%。
二、土地复垦工作计划
**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临时用地使用年限为1年,2025年12月至 2026年12月。复垦期为1年,2026年12月到2027年12月。监测管护期为3年,2027年12月至2030年12月。
三、任务目标
**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临时用地复垦责任面积8.2564公顷,其中水浇地5.0439公顷,旱地2.4597公顷,其他草地0.1214公顷,农村道路0.1106公顷,沟渠0.1413公顷,设施农用地0.2297公顷,田坎0.1498公顷,按原地类进行复垦,复垦率为100%。
四、预期效益
(一)社会效益
土地复垦对耕地保护有重要意义,复垦后的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合理利用了土地、提高了环境质量、促进了生态良性循环、维持了生态平衡。符合国家关于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政策。同时,复垦工程的实施对相关项目起到示范作用,社会效益显著。
(二)生态效益
本项目土地复垦工程的实施,恢复了压占和破坏的土地,改良了土壤理化性状,终恢复了土地的生产力,恢复了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水土也得到保持。项目区生态环境得以恢复,生态效益显著。
(三)经济效益
土地复垦后可恢复临时占地土地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农作物生产可恢复到损毁前水平,带来经济效益。
五、相关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本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请自然**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实施过程中,辛安矿应成立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管理机构,协调好本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负责土地复垦工作的进度与质量监管,全力保证该项工程的土地复垦按计划进行,并主动与当地自然**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自觉接受地方自然**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本项目复垦时候应根据具体的项目施工措施进行前期培训,为后期的复垦做好准备。
(二)费用保障措施
项目建设成立专项资金,由建设单位出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单独建帐、专人管理、独立核算,一支笔审批拨款,统一财务管理。项目资金开设专门的三方监管账户账户,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审批拨付工程款,受县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自检队伍,共同把好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严禁挪作他用。
(三)监管保障措施
项目区建设单位在建立组织机构的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及职能部门的**,建立共管机制,****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处理,以便复垦工程顺利实施。企业针对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应做好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监督机构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要求的工程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四)技术保障
在复垦方案实施阶段,选择施工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的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手段和合法的施工工序;加强复垦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复垦的管理能力,在复垦方案实施后,加强后期的管理工作,发挥复垦效益。
(联系人:李志芳 联系电话:031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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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