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市赣江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521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 项目名称 | **市赣江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龙溪河)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蓝与洲****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生态护岸(西岸)起点坐标:东经115°30′35.005″,北纬28°1′51.645″, 终点坐标:东经115°29′5.591″,北纬28°0′1.152″。 生态护岸(东岸)起点坐标:东经115°30′32.325″,北纬28°1′34.905″,终点坐标:东经115°29′4.934″,北纬28°0′2.890″。 污水处理站点地理坐标:东经115°29′57.042″,北纬28°1′18.217″ 项目概要:本项目属**项目。项目主体工程为污水综合整治和生态防护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污水0.1万吨;生态护岸建设工程总长9.463 公里:对现有坡面进行挖除清理,坡面经修整后撒混合草籽护坡;工程区护岸修建现浇垂直式重力挡土墙进行边坡防护,设计高度1.6/3.0m,高程为26.8m,放坡填方28824.20m3,C20挡墙19858.5m3;****停车场、材料临时堆场;公用工程为供水、供电和排水;环保工程为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环境等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供水来自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水,施工用电就近接电。 本项目总投资为70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0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0%。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建材清洗水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村庄民房,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民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单独外排。 (2)营运期废水:****处理站接收的污水经厌氧-缺氧-好氧-MBR膜组件处理工艺处理后,满足樟****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后,外排赣江。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期机械尾气和底泥清淤过程产生的恶臭。施工期机械尾气通过采用环保检测合格的车辆、减少怠速时间以及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措施减少机械尾气排放;施工扬尘通过定时洒水、设置封闭围挡、运土车辆及易起尘点盖上篷布、控制车速、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施工期颗粒物、SO2、NOx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通过合理选择清淤季节、设置围挡、集中将清除出的淤泥采用运输罐车密闭运输至污泥调理罐以及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施工期恶臭气体氨和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 (2)营运期废气:本项目营运****泵站运行时产生的恶臭,采用喷洒生物除臭剂及加强绿化等措施进行处理后,营运期产生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车辆****泵站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减振、噪声较大的设备尽量远离居民点;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在施工临居民附近设置临时声屏障;运输车辆经过居民集中点时限速、禁鸣;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维持设备的正常运转;夜间禁止施工;昼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期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废钢筋等金属回收外卖,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等回填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当地环卫工人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清淤后的底泥干化后综合利用。 (2)营运期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固****泵站运行产生的栅渣和污泥等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造成的生态影响主要在植被、临时占地、陆生生物以及水生生态等方面。本环评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开挖前应对表土进行收集,定点堆放,后期绿化时回填表土;项目施工期结束,对于临时占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及时进行平整覆土,恢复原貌,撒种当地水保草籽,防止水土流失和自然环境恶化;施工时设置施工隔挡;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尽可能在白天进行,晚上禁止施工;裸土压实覆盖绿化等。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