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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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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
| 关于**通****公司****能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湾行审批【2025】140号**通****公司****能源站项目环评批复.docx | 2025.****.27 | **** | 2025.****.27 |
| 关于**赛****公司汽车零部件工位载具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湾行审批【2025】141号**赛****公司汽车零部件工位载具研发生产项目环评批复.docx | 2025.****.27 | **湾行审批〔2025〕141号 | 202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