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食品饮料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公告性质
和****园区建设项目
和****园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A01-124********392268K-****1120-000001-3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和****园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和****园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于2025年11月21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原文P25: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60-偏差率×60×E1。标书代写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60+偏差率×60×E2。标书代写

其中:E1=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标书代写

更正为: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40×E1。标书代写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40×E2。标书代写

其中:E1=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标书代写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项目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5年11月27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27
招标公告
和平县食品饮料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