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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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26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县银盏镇穿洞村砂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县银盏镇穿洞村砂石矿建设项目

**县银盏镇穿洞村、银盏村

****

******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县银盏镇穿洞村、银盏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7度27分38.764秒,北纬27度7分5.338秒,属于土砂石开采项目。原项目于2015年12月29日取得环评批复(瓮环审〔2015〕179号),2019年3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面积0.3324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23万t/a。

本项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78万吨/年(其中七眼砂38万吨,五眼砂40万吨),**面积0.2516km2,开采标高为+1150m~+1050m。项目采用挖掘机直挖矿体的落矿工艺,增加一条砂石加工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7万元,占总投资的13.08%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划定施工区界线,项目建设施工中应尽量少破坏植被,开挖的土石方应尽量回填利用。堆场达到设计标高后及时恢复植被,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复垦方案对现有的部分采空区进行植被恢复。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加强管理,加强对动物和植物的保护。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及时清扫,洒水降尘;控制车辆行驶速度,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原材料覆盖堆放;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使用合格燃油。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已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矿山办公生活区内三格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场界应设置围墙,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可在固定地点施工的机械设置在临时建筑房内作业。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限速、禁鸣。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弃土石方,表土用于现有采空区土地绿化复垦。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开采范围,禁止超范围开采。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在采场下一工作面开采时,应准备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覆土回填生态恢复。做好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层及时运至排土场妥善堆存,排土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对于坡度较大、裸露面较大的采场边坡,应根据裸露面的特点选择覆网后播草种或种植爬藤植物等方式恢复绿化。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破碎筛分车间全封闭,车间内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破碎机、打砂机、振动筛、筛分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装置,新增生产线设置同样的布袋除尘装置。废气经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共同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

开采区表土剥离随剥随除、即挖即运;采用挖掘机直挖矿体或挖掘机自带破碎锤破碎落矿工艺;装卸区或采矿平台周围设置临时挡风设施,降低卸料落差。施工区域采用移动水箱和管道喷雾洒水。

成品堆场为全封闭式棚架结构,封闭堆场上方设置1套可控角喷淋洒水装置。临时排土场洒水抑尘及覆盖抑尘网,排弃的剥离物及时碾压,临时排土场设置雾炮机喷雾降尘,弃土场堆放已经稳定的边坡应及时进行复垦,植树、种草以固定剥离物的表面层。

砂石装卸、原料进料仓(倾倒)的区域配备喷淋洒水装置,控制卸料高度,减少因高度落差引起的扬尘。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车行驶速度,加盖篷布、控制装载量,禁止冒装撒漏、带泥上路。

矿石喂料装置安装喷淋设备,洒水抑尘,输送皮带采取密封廊道,出料口设置挡布。

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依托现有化粪池(25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池沉淀(30m3)沉淀后循环使用;项目露天采场及工业场地收集的初期雨水、淋溶水经工业场地南侧的1#沉淀池(30m3)、一采区、二采区和临时排土场的2#沉淀池(60m3)、三采区商混站已有的沉淀池(60m3)处理后分批回用于防尘洒水。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柴油库,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车辆,进行露天开采、运输,装载时降低高差,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全封闭钢棚,进行隔声处置,设备安装减震器;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禁止鸣笛;修建场地边界围墙,场区加强绿化,加强采场周边、生活办公场地周边和场地内部各个功能区之间的绿化林带建设;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石全部用于采空区回填,表土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洗车池、沉淀池产生的沉渣,清理后放置于项目弃土场暂存,用于矿山复垦。破碎、筛分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现有的危废暂存间(2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柴油泄漏、排土场垮塌等引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三)闭矿期

项目在生产关闭后对废弃矿山采空区进行回填。拆除地面设备、主体建筑,对占地范围进行补偿和恢复。对已造成土壤破坏或植被破坏的地方进行植被恢复,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地段进行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和批复要求对破坏的土地进行治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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