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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00MA47QDQ627 | 建设单位法人:柳艳玲 |
| 胡中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开发区** 路6 号 |
| ****固体废弃物****填埋场一期二步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 路6 号 |
| 经度:114.47157 纬度: 34.75969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11 |
| 豫环审〔2020〕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00MA47QDQ627001V |
| 2022-09-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 119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200MA47QDQ62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3XDAWE9K | 竣工时间:2025-07-29 |
| 2025-07-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15 |
| 2025-10-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home.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刚性填埋场原生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规模1万t/a。****填埋场一期二步工程建设64个填埋单元(库容为15936m3,服务年限为1.6年),每个填埋单元尺寸为长×宽×高=6.35m×6.35m×7.32m。每个填埋单元有效面积=6.0×6.0=36m2,有效容积249m3。 刚性填埋场****填埋场、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填埋作业系统、封场覆盖系统和环境监测系统等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刚性填埋场原生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规模1万t/a。****填埋场一期二步工程建设54个填埋单元(库容为13466m3,服务年限为2.33年),每个填埋单元尺寸为长×宽×高=6.35m×6.35m×7.32m。每个填埋单元有效面积=6.0×6.0=36m2,有效容积249m3。 刚性填埋场****填埋场、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填埋作业系统、封场覆盖系统和环境监测系统等组成。 |
| 刚性填埋场(一期二步)单元格数量由64个调整为54个,有效库容由15936m3减少至13466m3;原生工业危险废物填埋规模维持1万t/a不变,由于厂内产生的焚烧飞灰及残渣由厂内填埋处置调整为委外处置,厂内填埋危险废物量从1.19万吨/年减至0.27万吨/年(减少了0.92万吨/年),****填埋场(一期二步)危险废物填埋量由2.19万吨/年减至1.27万吨/年,服务年限由1.6年**至2.33年。****填埋场有效库容限制,厂内产生的焚烧飞灰及残渣由厂内填埋处置调整为委外处置不会****填埋场(一期二步)危险废物填埋总量增加。****填埋场厂外危险废物填埋规模与环评一致,且填埋场有效库容未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刚性填埋场工艺:危险废物→收运进场→填写危险废物入场单→过磅→分类贮存→进行检验→危废仓库→上料平台→卸料码放→单元池填满后封场→下一单元→渗滤液手机系统→收集罐→预处理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刚性填埋场工艺:危险废物→收运进场→填写危险废物入场单→过磅→分类贮存→进行检验→危废仓库→上料平台→卸料码放→单元池填满后封场→下一单元→渗滤液手机系统→收集罐→预处理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批复中的环保措施: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危险废物处置类别和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各类废气经相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等相应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全厂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排水等清下水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总排口排入开****公司****处理厂)处理,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其余各类废水经分质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本次验收项目不涉及有组织废气。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填埋场渗滤液经单效蒸****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脱酸过程、塑料桶(IBC吨桶)外清洗工序、出渣机、道路降尘等系统补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处理站出口废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以及《****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表2****填埋场废水总排放口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3.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厂区分区防渗等措施,加强厂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控,制定应急响应预案,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设7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厂区分区防渗等措施,加强厂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控,制定应急响应预案,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设7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265 | 0 | 0 | 0 | 0 | 1.265 | 0 | |
| 1.24 | 0 | 0 | 0 | 0 | 1.24 | 0 | |
| 0.1053 | 0 | 0 | 0 | 0 | 0.105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 | 0 | 0 | 0 | 0 | ****000 | 0 | / |
| 0.3107 | 0 | 41.04 | 0 | 0 | 0.311 | 0 | / |
| 3.2381 | 0 | 41.04 | 0 | 0 | 3.238 | 0 | / |
| 0.8355 | 0 | 20.2266 | 0 | 0 | 0.836 | 0 | / |
| 1.3948 | 0 | 0 | 0 | 0 | 1.395 | 0 | / |
| 1 | 单效蒸发系统+****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以及《****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 | ****填埋场渗滤液经单效蒸****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脱酸过程、塑料桶(IBC吨桶)外清洗工序、出渣机、道路降尘等系统补水。 |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19****处理站出口进行监测。 |
| 1 | 设备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 | 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 |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19日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由于厂界北、东侧不具备监测条件,本次仅监测南厂界和西厂界)。 |
| 1 | 设7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 设7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
|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危险废物处置类别和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各类废气经相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等相应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全厂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排水等清下水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总排口排入开****公司****处理厂)处理,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其余各类废水经分质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危险废物处置类别和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各类废气经相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等相应标准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全厂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排水等清下水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总排口排入开****公司****处理厂)处理,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其余各类废水经分质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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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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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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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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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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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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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