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5356号】郏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郏县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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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356号】****2026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27 16:11:54

【平公资建****356号】****2026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6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0.00元 最高限价:****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3

平公资建****356号-3

第三标段

500000.00

5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2026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一期5万亩:位于广天乡、白庙乡、渣元乡;二期5万亩:位于茨芭镇、薛店镇。招标主要包含:项目设计、地形勘测、机井物探、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水**论证。

5.2、建设地点:**;

5.3、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为****2026年**广天乡、白庙乡、渣元乡5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勘测、初步设计、设计图册、概算、实施计划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配合工程验收、上图入库等;

第二标段:为****2026年**茨芭镇、薛店镇5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勘测、初步设计、设计图册、概算、实施计划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配合工程验收、上图入库等;

第三标段:为****2026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机井物探服务;

第四标段:为****2026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服务;

第五标段:为****2026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提供水**论证服务;

5.5、服务周期:第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其他技术服务及伴随服务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三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3.2、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人对核实须配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因国家机构改革或发证机构原因,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证书过期的,资质证书默认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交易中心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 交易主体登录 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00分(**时间)

2、地点:****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该公告已同步至 ****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 ,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我单位(招标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政府采购活动并予通报等相关处罚。

6、监督单位:****机关党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92155E

联系电话:0375-****16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紫云路与行政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5-****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新****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大唐一品澜山2号楼1单元901

联系人:师先生

联系方式:177****7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师先生

联系方式:177****7288

日期: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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