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社区礼堂部分、餐厅空置房屋对外出租(二次)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招标编号:****
2. 招标项目:闽****社区礼堂部分、餐厅空置房屋对外出租(二次)
3. 招标人:****
| 合同包数 |
位置 |
租赁性质 |
租赁总面积 |
租赁 期限 |
起始月租金单价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合同包1 |
闽****社区 |
生产、加工 |
335平方米 |
10年 |
5/元/月/平方米 |
50000元 |
项目情况一览表
租赁用途为: 生产、加工 。
业态选择:本租赁房屋无工业用电,用于无噪声、无有毒有害的废水废气排放、无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的企业生产、加工,不能从事违法活动(黄、赌、毒等)。
月租金单价报价:具体详见上表格。
租赁期限及租金缴纳时间:采用按半年度交租赁费的方式。乙方在签约当年年底支付2个月租金,之后乙方在每年6月30日前支付上半年的租赁费,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下半年的租赁费,店面招租底价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5/元/月/平方米。
4.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3日止(不含节假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以下同);
6.报名期限内,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到****(地址:**市**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现场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均为200元人民币/份;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2月18日上午 09:30 (**时间)之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到****(**市**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由****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9.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12月18日上午 09:30(**时间),****(**市**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标书代写
10.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
1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2.发布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闽****社区公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闽****社区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9****51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1-****411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5万元提交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并交齐履约保证金(即押金5万元)和租金后原额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14.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如下: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33466
重要风险提示: 租赁期****政府征迁,****政府公告征迁截止日期为准即行终止,双方均无违约责任,承****政府、村委征迁工作,确保随迁随拆。
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