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水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受****委托,****水库、**水库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集中开标大厅3室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五家投标人详细评审文件均不合格。
**大学环境****公司:p11、p14、p16、p22出现明显空白,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
******公司:技术标内容在资格评审文件中已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
****公司:技术标文件标题均为黑色加粗,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
****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标所有字体均为加粗字体,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
******公司:标题加粗,文件中多处出现黑色实体小方块,p16页出现绿色字体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
二、公示媒体及时间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日 |
三、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联系人:王吉星
地址:**市安钢大道
联系电话:0372-****856
电子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尹艳萍
地址:**市**大道与**路交叉口西南角长明苑小区5排12号
联系电话:135****0113
电子邮箱:****@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水利局****管理科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77407M
联系人:贾伟鹏
联系电话:0372-****625
电子邮箱:****@163.com
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有腐败和作风问题,****纪委****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人:胡飞
联系电话:0372-****929
地址:**市富泉街东段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