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5年灞陵路等局部路段提升项目”(评定分离)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区2025年灞陵路等局部路段提升项目,已由**市****委员会批准,项目代码:2509-411002-04-01-686668,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区2025年灞陵路等局部路段提升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位于**市**区灞陵路(华佗路-**路)段、**路(**路-许由路)段、仓库路(**大街-许由路)段。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灞陵路(华佗路-**路)全长1532米,**路(**路—许由路)全长908米,仓库路(**大街许由路)全长1559米。对灞陵路原路面铣刨,重新铺设沥青路面;对仓库路、**路破损严重的路段局部铣刨,包括基础处理,对破损不严重的路段深度养护。
2.5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6招标控制价:****209.86元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8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电子标服务
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标书代写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投标人”—“**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cn/tpbidder)自行下载。标书代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投标人”—“**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cn/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08时30分。
6.2开标地点(线上):****交易中心(龙兴路与****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入《**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市公共**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十一、联系方式11.1和11.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十一、联系方式11.3”。
十、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环节,****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委员会,****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十一、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地址:许****人民政府7楼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4-****029
11.2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经三**85号3号楼14层0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2370
项目负责人:刘振
联系电话:158****2370
11.3监督部门:**市**区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井先生
联系电话:0374-****01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刘振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