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1119J)上报的由 **华凯环境****公司编制的《******产业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四个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以下简称《报告表》)。该批项目环评 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1.******产业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该项目位于**市**区,包括**产业 110kV 变电站工 程和郢陈~王店π入产业变 110kV 线路工程。 1 / 5(1)**产业 110kV 变电站工程 **产业 110kV 变电站站址位于**市**区王店街道, 北距彭老家村约 140m,南距宛南路约 70m,西距焦岗村约 450m, 围墙内占地面积 4437m 2,主变户外布置,110kV 配电装置采用 户外 HGIS 设备。规划主变终期规模 3×50MVA,110kV 出线 4 回;本期建设#1 主变 1×50MVA,110kV 出线 2 回。本次变电 站评价内容按本期建设规模进行评价。 (2)郢陈~王店π入产业变 110kV 线路工程 线路起于产业 110kV 变电站东北侧东数第二、第三出线间 隔,止于郢陈~王店 110kV 线路 59#、60#杆塔之间。**线 路路径长度 2.9km,其中同塔双回单侧挂线段长 0.35km,同塔 双回路架空架设段长 2.3km,单回路架空架设段长 0.25km。同 时拆除π接点之间的 110kV 郢王线导地线 0.08km。 该项目总投资 4725 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 69 万元,占 工程总投资的 1.46%。 2.****市区李庄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重新报批) 该项目位于**市**区,为**谷庄~**Ⅱ回 T 李庄变 110kV 线路工程。 **谷庄~**Ⅱ回 T 李庄变 110kV 线路工程起于李庄 110kV 变电站东数第二出线间隔,止于 110kV 谷文Ⅱ线 42#-43# 杆塔之间,**线路路径长度 2.99km,其中同杆双回(双侧挂 线)线路路径长度 1.2km,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 1.79km(** 2×4+1 位排管 1.29km、**顶管 9 位 0.45km、利用站内通道 0.05km)。本期架空线路为双回路,电缆线路为双回土建单回 2 / 5安装一回预留。 该项目总投资 1724 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 32 万元,占 工程总投资的 1.86%。 3.******西 220 ****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该项目位于**市**县试量镇,为**西 220kV 变电站 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西 220kV 变电站站址位于**市**县试量镇,北距 G311 国道 50m,西距付庄村 130m,围墙内占地面积 12093.75m 2, 主变户外布置,规划主变终期规模 3×180MVA,一期正在建设#1 主变 1×180MVA。本期扩建#2 主变 1×180MVA 及其进出线间隔, 同时新增 4 组 8Mvar 并联电容器组,不新增 220kV 及 110kV 出 线。本期扩建于站内预留用地进行,不新增占地。 该项目总投资 2388 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 37 万元,占 工程总投资的 1.56%。 4.******奉母 110 ****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该项目位于**市**县奉母镇,为奉母 110kV 变电站第 二台主变扩建工程。 奉母 110kV 变电站站址位于**市**县奉母镇营岗村东 侧,101 乡道东侧 25m,东距奉母镇 1km,围墙内占地面积 4131m 2, 主变户外布置,规划主变终期规模 3×50MVA,前期已建设#1 主 变 1×50MVA。本期扩建#2 主变 1×50MVA 及其进线间隔,同时 配置容量为(3+5)Mvar 并联电容器组,不新增 110kV 出线。本 期扩建于站内预留用地进行,不新增占地。 该项目总投资 1184 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 28 万元,占 3 / 5工程总投资的 2.36%。 该批输变电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 求和环境管理规定,编制较规范、内容较全面;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重点适当,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评价标准 选择准确;评价分析方法符合相关技术导则的要求,现状监测 数据及评价结论总体可信。 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 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1.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 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 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 污水应妥善处置;要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 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2.变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和周围居 民区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 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3.送电线路与公路、河道、电力线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 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跨越河道时,应按有关要求施工, 防止水土流失。 三、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工频电场强度、 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等各项污染因子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制 定切实可行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以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 4 / 5保发生事故时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工程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 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 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 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 产或者使用。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 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市局委托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施工 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 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 重大变动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