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晋江国际机场滨江VOCO酒店装修工程设计补充通知(二)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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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机场**VOCO酒店装修工程设计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国际机场**VOCO酒店装修工程设计(招标编号:****),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内容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内容

1、第二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第29项内容修改为:

29

35.1

其他

1、在闽开展勘察设计业务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的要求执行。

2、履约担保:本项目不要求履约担保。

3、电子投标的其它注意事项:

(1)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加密的.edox 格式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等电子投标内容)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②对于招标文件中明确采用暗标方式评审的内容(如技术文件),只需上传一份,无须区分要求正副本。电子技术文件出现任何投标人的标识信息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该投标文件无效。

(2)签到、解密:投标人应现场或在线进行签到及解密;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方式:开标时设定 60 分钟解密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 CA 证书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标书在线解密。超过规定的时间未能解密的,视为弃权。开标继续进行。采用电子投标的,投标文件编制的内容格式同第 7 章投标文件格式,签字、盖章要求按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修改如下:涉及个人签字、盖章的只需要在指定位置打印姓名的印刷体即可;涉及单位盖章的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即可;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公章。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字证书解密。标书代写

(4)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①采用现场开标方式的,若出现投标人 CA 锁故障(带错或 CA 锁损坏等)或网投文件损坏等情况导致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标书代写

②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③若为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注: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 4 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委员会进行评标。

4、本次招标不允许以任何挂靠方式投标。中标后发包人将不定期前往设计人单位检查核实企业的经营场所,发现该情况,发包人有权将分包、转包或挂靠的企业清退出场,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发包人可拒付设计人的工程款,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设计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

5、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及赔偿责任。

6、因中标人原因,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提交设计成果资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向中标人追偿损失。

7、中标人应当由投标时承诺派出的设计人员承担设计工作,其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与设计有关的会议,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费用;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

8、中标人未能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主要设计人员的,应事先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并取得招标人同意,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为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9、****银行令[2019]第1号及银发[2019]41号文,自2019年2月25日起******银行账户许可,投标人若无法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资料。

10、投标人应按《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及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在5天内将承诺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2、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15、17、18修改为:

序号

条款号

名称

信息或数据

15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设计人应当返还发包人全部已付设计费,并按签约合同价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或者未按照发包人及合同要求的时限对设计文件、图纸进行修改,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 15 日,发包人有权取消与设计人签订的设计合同,另选设计单位,且设计人不再收取其他尚未结算的相关费用。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且工期不顺延,若逾期交付,则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逾期责任。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方案报批不通过,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同时应赔付发包人因此产生的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

14.2.4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设计人应当返还发包人全部已付设计费,并按签约合同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

14.2.5设计人必须精心组织设计方案,需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设计人按签约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

14.2.6若因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侵犯第三方权益,导致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追偿,并要求其支付签约合同价20%的违约金。

14.2.7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设计人违约,设计人违约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须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

14.2.8 设计人在服务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做好安全保障措施,按时支付劳动工资;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设计人承担。

14.2.9 设计人所提供的设计方案的质量或深度如得不到发包人的认可,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进行设计更改,设计人经三次更改仍无法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则视为设计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委托他人。

14.2.10 设计人在施工配合阶段如未按合同约定在岗时间,每少一天罚款500元,如未能积极响应技术变更或服务,每次罚款2000元。

17

18

其他

18.1 设计服务要求

(1)中标人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工程应严格遵循配合施工、及时处理问题的原则。在施工期间,中标人承诺派常驻现场代表至少一名进行施工配合与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参加业主单位组织的各项检查,由此所需产生的一切费用已于设计报价中综合考虑。对于一般性设计问题,设计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进行处理并给予书面答复,图纸可后补。 但最多不超过3天。

(2)中标人在处理设计图纸的分发和日常的技术联系函件回复等工作时,必须遵循将设计文件先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对设计文件的内容及完整性进行审核的原则,不得随意分发或者回复。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前,设计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透露设计以及变更文件等相关内容,设计文件必需严格按照招标人需要,准时送达招标人,设计文件份数应满足项目建设和档案验收的要求。

(3)中标人设计负责人及主要人员一旦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对部分人员进行调整或更换,必须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及拟派人员的相关情况,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对影响设计质量、服务质量以及涉及廉洁问题的设计人员,招标人项目部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调整或更换。

(4)在设计各阶段,如经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因设计人员设计错误、设计缺陷、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各专业图纸间的相互矛盾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损失、增加项目投资等,中标人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关损失和责任后果,招标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中标人进行索赔,并直接从设计费中扣除。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

(5)中标人应指派专人负责协助招标人将符合要求的各阶段图纸进行报批,并按招标人要求报送至各职能部门:报送规划局设计方案报批(若需要)、报送各职能部门初步设计审查,以及施工图报送施工图审查所审查等(若需要)。在各阶段图纸审查过程中中标人及时跟踪各职能部门审核意见,并对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审查意见要以最快速度调整、修改方案及图纸。

(6)中标人出具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应事先经发包人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造价增加或降低建设标准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设计周期内中标人须完成所有的施工图设计任务(含平面布置图和效果图的修改),提供 8 份通过审批后完整详细的纸质蓝图施工图和电子版的施工图(含 6 份图审合格后的完整施工图)。若招标人另有需要,设计单位应无偿提供。(包括电子文件,其中图纸应为 CAD 格式)。

(8)本项目所有图纸的修改,在招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后 24 小时内响应,并明确具体的完成时间。

(9)中标人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工程应配合施工,进行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根据工程需要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验收,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10)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必要时中标人将主体结构消防与装修二次消防系统整合为统一方案,并配合办理主体结构消防图纸变更。

18.2 具体要求

包含四个阶段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各阶段除满足下列内容外,还要符合行业设计深度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的要求。

(一)方案设计阶段,提交A3文本6份及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说明(含设计理念、风格阐述、功能分析等);

2.彩色平面布置图(包括功能平面布置、家具布置等);

3.平面动线分析图;

4.主要空间设计意向参考图;

5.空间色彩及材质分析;

6.主要空间效果图;

(二)初步设计阶段,提交深化设计A3文本6份及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确认的方案深化设计平面图;

2.细化彩色立面图,明确立面效果,包括立面装饰物、主题墙、端景墙、特殊造型立面、标准立面图等,开关面板、插座、效能、智能化、控制器、信息发布屏及装饰物件定位布置等;

3.效果图未涉及区域参考图片;

4.标识、标牌设计方案;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交施工图蓝图6份及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总设计说明;

2.材料表:施工图所有材料标注名称统一为“编号+材料名称”;

3.平面施工图:细分为原始平面、布置平面、隔墙平面、铺地平面、索引平面图,标注比例清楚,总平面统一为A1图幅,卫生间等局部平面需放大样图;

4.天花施工图:细分为原始顶面(标注原始梁高及标高)、顶面造型图、顶面灯具图,需详细明确照明、装饰灯具点位、空调出回风口、检修口、音响、喷淋烟感等点位;

5.立面施工图:明确立面造型尺寸、预留灯位、材质工艺、标识标志位置、设备留口、检修门等,立面与平面标识索引相互对应明确;

6.节点大样图:节点索引图例明确,无漏项;

7.强电施工图:根据装饰设计提供设备设计施工图;

8.给排水施工图:根据装饰设计提供设备设计施工图;

9.暖通施工图:根据装饰设计提供设备设计施工图;

10根据装饰设计提供所有涉及的消防点位提供消防专项设计施工图

11.空调施工图:根据装饰设计提供设备设计施工图;

12.主要材料小样一套(封装在结实亚克力盒内,内附两份A3彩色材料表,小样标签书写工整,明确材料型号、规格、参数、环保等级、使用位置)

13.硬装技术规格书;

14.详细的软装白皮书、照度计算书;

15.提供室内装修项目3D全景渲染图;

(四)施工现场配合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完成招标书内相关技术文件编制,招标过程中的技术答疑及图纸修改;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负责施工图现场交底,主要设计师及各专业工程师到场解答;参与施工效果控制工作,确保实现设计效果,切实维护发包人利益;对主要装饰材料样品进行审核,确保样品符合要求;审核施工单位深化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解答各种设计技术问题,出具工程联系单;参与现场巡场,协调解决发现施工中存在的与设计相关的问题;关键节点验收(如砌墙、隐蔽工程、吊顶、木作、油漆等)主设计师及各专业工程师需配合到场查看设计完成情况;参与装修效果、各施工阶段验收及消防竣工验收。

3.设计配合成果呈现:包括但不限于样板测试报告、样品审核报告、工程联系单、现场巡场报告、装修效果及消防验收报告等;

4.人员要求:派现场代表负责施工配合,人选通过发包人考核认可,且是实际操作施工图阶段的设计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5.服务时限:服务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四、设计进度计划

(一)方案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符合审批要求的方案设计文件(含图纸及相关文件)。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提交客房样板间方案设计文件(含图纸及相关文件)。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提交公区方案设计文件(含图纸及相关文件);

(二)初步设计:各个区域方案设计文件经业主确认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等)。

(三)施工图设计:各个区域初步设计经业主确认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客房样板间方案得到发包人确认之日起25日历天提交客房样板间施工图设计;客房样板间最终装修现场效果得到发包人确认之日起50日历天提交批量客房施工图设计。

五、投资控制

(一)公共区域:5000元/㎡

(二)局部特殊区域(门厅、展厅、调度中心):6000元/㎡

(三)整体综合单价控制:3000-3500元/㎡ (以上费用不包含软装费用)

备注:需至少提供3个不同投资的概念方向进行比较,提出成本优化建议,以供建设单位决策。

18

补充合同条款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增加的补充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一、设计服务基本要求:

1.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2.承担方案优化及其后续设计服务的设计人,若招标人(委托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但涉及重大修改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3.委托人认为有必要分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的话,则设计人应按其要求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满足招标人的招标需要。

4.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5.设计人所做的设计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失误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招标人的工程费用增加的,设计人应赔偿损失,且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

6.对设计人员的基本要求:

6.1中标人应当由投标时承诺派出的设计人员承担设计工作,其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在相应的设计文件上签字,并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与设计有关的会议,处理和解决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6.2中标人不按投标时的承诺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设计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负责赔偿,招标人可以直接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费用予以扣除。招标人应当将上述情况向招标监管部门报备。

6.3中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因其单位变动等特殊原因不能出任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申请,其替换人选的资格、经验和能力不得低于投标所报的人员,且更换的人员需经招标人同意。为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6.4设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设计过程中不得向施工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

6.5常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如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建设单位有权要求调换具有相应资历的人选的权利,直至有权要求设计单位退场并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其他补充条款:

1.设计人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3.发包人认为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设计人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设计人提供诸如计算书等技术资料,设计人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

二、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二)与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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