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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7日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_2025-11-27
****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7日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7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5-****861(兼传真) 邮编:118000
联系地址:**市**区爱河大街121-1****中心1层综合窗口转生态环境部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丹环审〔2025〕56号 | 2025年11月27日 | |
| 2 | **** | 2025年11月27日 | |
| 3 | 丹环审〔2025〕58号 | 2025年11月27日 | |
| 4 | 丹环审〔2025〕59号 |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