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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要求,现将《俊泰苑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2024年1月11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公众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任何意见及建议,可向我方及时反馈。
1、建设单位联系人:刘莉/136****3632
2、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包笛/158****0211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