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财政部 自然**部 ****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有关规定,****政府批准,受****委托,****将组织实施**省**县集凤镇皂角——新镇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地址:**县凯江镇荷花街60号
二、矿业权交易机构
名称:****
地址:**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省**县集凤镇皂角——新镇砖瓦用页岩矿
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
地理位置:**县集凤镇
面积:0.051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点号 |
X |
Y |
| ① |
****763.28 |
****0383.48 |
| ② |
****839.00 |
****0513.29 |
| ③ |
****605.67 |
****0658.14 |
| ④ |
****486.26 |
****0623.92 |
| ⑤ |
****507.20 |
****0507.13 |
| ⑥ |
****600.14 |
****0442.27 |
| ⑦ |
****645.67 |
****0481.77 |
**储量:247.6万吨
开采标高:+642m~+580m
**开发利用情况:新设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竞得人须编制开采方案,按照**开发利用要求,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开采规模:不低于20万吨/年(以设计为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取得该采矿权后,采矿权人须按要求编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边开采边治理,分年度缴纳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基金。在开采活动中造成地质灾害隐患或诱发地质灾害事故的,必须及时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并由采矿权人承担费用。
拟出让年限:11.76年
起始价:237万元
四、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竞买申请人在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前,应详细查阅了解本矿业权的有关地质资料、前期投入费用情况、市场销售情况等,自行分析预测竞买本矿业权风险,并自行到矿业权所在地现场踏勘,其采矿风险和竞买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矿产**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本次出让矿业权包括交通位置、矿产**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和**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影响,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等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现状、地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和开采条件等,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矿业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得人在矿业权勘查、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环境保护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以**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提出退款、索赔、**开采期限,退还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保证金或延期支付矿业权出让收益等。
3.竞得人应依法完善相关用地、用林、用草手续。
4.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应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用地、取水、行洪论证、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行政许可等手续,并落实相应措施,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均由矿业权人承担。在开采过程中应遵守公路、铁路、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
5.矿业权人不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6.矿业权出让后按照绿色勘查开发相关规定执行,按照《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进行绿色矿山生产建设,采用先进开采加工工艺。
五、出让方式
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
六、竞买资格及要求:
采矿权竞买人均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效存续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申请参与本次矿业权公开拍卖的竞买人应按本公告要求缴纳保证金,意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4.竞买人在申请时提供其符合本次矿业权竞买主体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经形式性资格审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竞买申请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参加拍卖。
5.竞买申请人需交纳金额为人民币47.4万元的竞买保证金。
七、拍卖出让文件获取
1.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5日23:59:59。
2.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23:59:59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www.****.com/),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
八、竞买申请
1.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网上申请,不接受现场申请。
2.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独立申请。
3.意向竞买人应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5日23:59:59前,凭CF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进入交易系统,按交易系统指引完成竞买申请提交,并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一个收款账户,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出让文件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方为有效,意向竞买人应充分估计竞买保证金延迟到账的风险。电子标服务
九、竞买资格确认
拍卖会议开始前1小时,交易系统自动获取意向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对“第二章拍卖出让须知”中“七、竞买资格和要求”进行审查,而后****根据保证金缴纳和审查结果判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由交易系统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
意向竞买人应提前到达拍卖会议现场,等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本企业(本组织)资格审查结果有疑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立即核查情况并告知结果。资格审查结束后,不再接受对资格审查结果的疑义、异议。
十、拍卖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5年12月26日10:00(**时间);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2025年12月25日23:59:59前;标书代写
(三)拍卖地点:****4楼第三开标室(**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标书代写
(四)本宗采矿权拍卖活动采取拍卖会议现场报价方式。在拍卖文件规定时间,拍卖主持人按照本宗采矿权拍卖文件规定主持拍卖会议。
十一、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竞得人须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的,剩余部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未按期缴纳从违约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加收的违约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十二、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未约定的,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起诉。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出让人实名书面提出。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拍卖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和失信联合惩戒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竞得人拒绝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未缴清交易服务费的;
3、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5、向主管部门或矿业权交易机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7、竞得人逾期未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
8、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对上述违约第1至5及第8情形的规定处理:
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政府网站公告。
竞得人已经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及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按照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对上述违约第6情形的规定处理:
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竞得人逾期超过20日仍不足额缴纳出让收益的,****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竞得人已经缴纳的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对上述违约第7情形的规定处理:
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采矿权竞得资格,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所缴交易服务费和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竞得人无权要求获得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出让人有权对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再行出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十四、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1.自然**部网站(http://www.****.cn/);
2.******厅门户网站(http://dnr.****.cn/);
3.****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
4.**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
5.**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www.****.com/);
6.****政府政****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十五、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拍卖须知与规则
十六、联系方式:
1、****
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0838-****366
2、****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8-****016
十七、监督投诉电话:
****:0838-****587
****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