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131/202511-00027 |
| 行政许可 |
| 综合政务,批复 |
| **县发****物资储备局) |
| 2025-11-21 |
| 2025-11-21 17:03 |
| 灵发改审批〔2025〕133号 |
| 有效 |
| 暂无 |
| 项目 |
| 关于**县杨疃镇2026年农村道路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政府:
报来《关于**县杨疃镇2026年农村道路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稳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助力重点群体稳就业促增收,促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杨疃镇杨东村。
四、项目建设期:6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计划修**泥混凝土道路,长4082米,宽3-4.5米,面积15653平方米。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00.0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发放90.40万元,约占申报以工代赈资金的45.20%),地方配套资金45.00万元。
七、项目以“村民自建”方式实施,采取“镇政府+村委会+村民******社)+当地群众”务工组织模式,预计培训务工群众不少于120人,带动务工群众100人。前期摸排有意愿参与项目建设的重点人群153人,其中返乡农民工79人,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25人,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7人,城镇相关失业人员33人,未就业退役军人6人,异地扶贫搬迁脱贫户3人。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项目采取“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赈济模式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应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优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施工队伍。在确保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资金40%的基础上,尽最大幅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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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