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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权利人**市宜****中心申请办理位于**市**区洛西镇枫木村七0队原**市麻风病院南院的不动产登记事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地籍调查规程》(GB_T 42547-2023 )以及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桂自然资规(2025)1号)有关规定,组织了调查与测量,宗地面积19989.52平方米。根据**市宜****中心****财政局出具的土地来源说明,**市宜****中心所占宗地为国有土地,其权属来源清楚、无纠纷。现将该宗地的四至界线(**东屏村戚家甫屯、刘家桥屯集体土地;南至枫木村七0队集体土地;北至东屏村戚家甫屯、刘家桥屯集体土地;西至枫木村七0队集体土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5 年11月27日至2026年 1月 8日。若对公告的地籍调查结果有异议(若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界址边线等有异议者),请于 2026 年1月8日前,持与公告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到****(地址:**市**区高家堡西路1****中心二楼,电话:0778-****356),申请办理复查手续,在公告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认为公告结果有效,以公告结果确定权属界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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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