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北郭乡堤圈村 2025 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县北郭乡堤圈村 2025 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在安****分中心开标 2 室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 项目编号 | ****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省****公司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7720134 | ****0581MA9NG2509W | ****1526MA9LTM7W78 | 914********4803703 | ****0581MA3XDYH8X7 |
| 投标报价(元) | ****191.53 | ****606.29 | ****954.57 | ****482.45 | ****371.36 |
| 项目经理 | 马文娟 | 邓国朝 | 常成云 | 李换丽 | 魏松峰 |
| 质量目标 | 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
| 控制价(元) | ****278.08元 | ||||
| 工期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 | 马文娟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 241****37540 |
| ******公司 | 邓国朝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0866 |
| ****公司 | 常成云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07243 |
| **省****公司 | 李换丽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241********07170113 |
| ******公司 | 魏松峰 | 项目经理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03853 |
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 **** | 兴泰路(KF1 号路-KF3号路)工程 | ****发展中心 | 2023.5.24 | 192987.91元 |
| ******公司 | / | / | / | / |
| ****公司 | 2023年**县葛条港多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道路工程(一标段) | ****农业农村局 | 2023.****.06 | ****876.9元 |
| **省****公司 | /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1.3、中标候选人拟派建造师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 **** | 长虹街(诚信路-中兴路)工程 | ****发展中心 | 2024.****.12 | ****970.82元 |
| ******公司 | /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省****公司 | /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按照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不排序的原则,本项目不公示投标人得分。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联系人:朱福堂
联系电话:0372-****366
地址:**市**县亚**路与华文路交叉口西北角**县北务综合办公区3楼
邮箱:****@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钟意强
联系电话:166****0915
地址:**市**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西单元25楼
邮箱:****@qq.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单位:****农业农村局
统一机构代码:****0522MB0Q154760
联系人:张现涛
电话:139****2347
陈玉霞 135****4780
陈少峰 187****5823
地址:**市**县亚**路与华文路交叉口西北角**县北务综合办公区3楼
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