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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购置先进屠宰生产线1条,替换原有生产线1条,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对应的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屠宰生猪16万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县苏基镇西李村南;
联系人:郑炳凯
联系电话:139****54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胜利南街118****商贸城10号写字楼1210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到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进行下载,网络链接: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将意见写在“公众意见表”内,并将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其它有效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将对收到的公众意见表进行整理,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或者其他有能力的单位进行专业分析,在该项目后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重视公众的每一条合理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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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