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 ||
| 品目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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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 17:4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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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2月18日 14: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宁咨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606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兴路15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17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桠溪镇红梅北路011号7幢203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宁咨 | ||
| 项目概况 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18 14: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
采购需求:
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配送地址为****(**市**区淳溪镇镇兴路150号)。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凡是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查处的企业、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不良记录由采购方认定,若供货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入选供货商、候选供货商资格)(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5-12-18 14: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全程电子化招标电子标服务
(1)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
(2)供应商通过登录“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cn/****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230633ce9.html)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请供应商在开标前按要求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按系统流程开标解密,必要时请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投标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cn)更正公告。
(5)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问题可咨询“苏采云”系统客服热线(“苏采云”**地区客服热线025-****3744、025-****3743)、(政务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99)。
2.集中勘察现场和答疑:采购单位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镇兴路150号
联系人:耿雷
联系电话:025****7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56号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139****6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工
电话:139****6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