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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11-2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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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6标段结算审核(跟踪审计)(第二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16标段结算审核(跟踪审计)(第二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进行如下澄清说明: 原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中公式为:当 Bi大于 C 时,Fi=30-0.5*100*(Bi-C)/C); 当 Bi小于等于C 时,Fi=30-0.3*100*(Bi-C)/C); 现修改为:当 Bi大于 C 时,Fi=30-0.5*100*(Bi-C)/C; 当 Bi小于等于C 时,Fi=30-0.3*100*(C-Bi)/C; 本澄清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开标时间不变,其余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