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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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1 | 废旧汽车发动机拆解项目 | **省**市**县烟霞镇大阳村22号 | **** | ******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40万元,租赁********公司已建成厂房,厂房占地面积为800m2,总占地面积为1000m2,由于项目的特殊性,拆解、破碎后所得的物料同时也是本项目的主要产品,因此,项目产品方案为废旧发动机拆解、破碎下来的各种可回收的金属碎料。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拆解有机废气经6个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破碎粉尘则是加强车间通风。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员工盥洗废水全部回用;人员入厕依托防渗旱厕,不产生外排废水,粪便经无害化处理后定期清掏**化利用。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优化车间平面布置,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其他非金属碎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全部得到妥善处理,符合“**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