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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479628X | 建设单位法人:夏尊华 |
| 夏尊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工业园社区松木东路8号内自编01号 |
| ****(转名、迁改扩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59-C3359-其他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社区松木东路8号内自编01号 |
| 经度:112.991111 纬度: 23.18166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9 |
| 佛环南审〔2023〕1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0 |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479628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605MAD88QHT8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02MA7GF4NG43 | 竣工时间:2025-08-27 |
| 2025-08-2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28 |
| 2025-10-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项目名称为****集团有限公司(转名、迁改扩建)建设项目,项目主要生产机制板、手工板、净化设备和洁净门和窗,属于其他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门窗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名称为****(转名、迁改扩建)建设项目,项目主要生产机制板、手工板、净化设备和洁净门和窗,属于其他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门窗制造 |
| 由于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公司变更名称,已同步变更项目名称,****环保局备案登记,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选址于**省**市**区狮山镇松木东路以南、盛狮路以东地段,占地面积为32635.08m2,建筑面积为98500m2,设计年产机制板50万m2、手工板(标准)37.5万m2、手工板(非标)12.5万m2、净化设备(风淋室)1000台、净化设备(传递窗)3000台、净化设备(FFU)5000台、净化设备(高效过滤器)20000台、洁净门和窗150000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选址于**市****工业园社区松木东路8号内自编01号,占地面积为32635.08m2,建筑面积为98500m2,设计年产机制板50万m2、手工板(标准)37.5万m2、手工板(非标)12.5万m2、净化设备(风淋室)1000台、净化设备(传递窗)3000台、净化设备(FFU)5000台、净化设备(高效过滤器)20000台、洁净门和窗150000件 |
| 由****生产情况,企业地址名称变化,但实际地址没变,环评办理时的地址是规划地址,政府规划的地块地址,实际生产后的地址是根据地方编号申请的,与环评规划的地址是一致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机制板:制框--人工装填--开卷--滴胶--覆膜--复合--切割--贴胶带--码垛、成品入库; 手工板:覆膜--冲压--剪板--折弯--淋胶--制框--裁切、人工装填、人工装框--热压--压制--码垛、成品入库; 风淋室、传递窗:激光下料--折弯--冲压--焊接--打磨--组装--检测--包装; FFU:激光下料--折弯--冲压--拉钉组装--打磨--组装--检测--包装; 高效过滤器:下料--折弯、钻孔--拉钉组装--打磨--注胶--打磨--贴胶条--检测--包装; 洁净门和窗:切割--折弯--钻孔--焊接--涂胶--成型--打磨--除油--清洗--烘干--喷粉--喷粉烘干--注胶--锯边--组装--检测--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机制板:制框--人工装填--开卷--滴胶--覆膜--复合--切割--贴胶带--码垛、成品入库; 手工板:覆膜--冲压--剪板--折弯--淋胶--制框--裁切、人工装填、人工装框--热压--压制--码垛、成品入库; 风淋室、传递窗:激光下料--折弯--冲压--焊接--打磨--组装--检测--包装; FFU:激光下料--折弯--冲压--拉钉组装--打磨--组装--检测--包装; 高效过滤器:下料--折弯、钻孔--拉钉组装--打磨--注胶--打磨--贴胶条--检测--包装; 洁净门和窗:切割--折弯--钻孔--焊接--涂胶--成型--打磨--除油--清洗--烘干--喷粉--喷粉烘干--注胶--锯边--组装--检测--包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单位处置;项目滴胶、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经一套“活性炭吸附”(TA001)措施治理后经32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机制板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2套“吸尘器”(TA002~TA003)措施治理后经32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淋胶、人工装填固化、热压、压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经一套“活性炭吸附”(TA004)措施治理后经32m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涂胶、注胶、成型、喷粉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燃料废气及臭气浓度经项目涂胶、注胶、成型、喷粉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燃料废气及臭气浓度经一套“水喷淋+除水雾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TA005)措施治理后经32m排气筒(DA003)排放; 项目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一套“二级滤芯回收装置”(TA006)措施治理后经32m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切割、打磨和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7)措施治理后经32m排气筒(DA005)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消声、降噪措施;固废暂存区采用地面硬化处理,固废分类处理;危险废物储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收集后委托有相应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单位处置;项目滴胶、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经一套“活性炭吸附”(TA001)措施治理后经32m排气筒(FQ-68628-1)排放; 项目机制板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2套“吸尘器”(TA002~TA003)措施治理后经32m排气筒(FQ-68628-1)排放; 项目淋胶、人工装填固化、热压、压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浓度经一套“活性炭吸附”(TA004)措施治理后经32m排气筒(FQ-68628-2)排放; 项目涂胶、注胶、成型、喷粉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燃料废气及臭气浓度经项目涂胶、注胶、成型、喷粉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燃料废气及臭气浓度经一套“水喷淋+除水雾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TA005)措施治理后经32m排气筒(FQ-68628-3)排放; 项目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一套“二级滤芯回收装置”(TA006)措施治理后经32m排气筒(FQ-68628-3)排放; 项目切割、打磨和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7)措施治理后经32m排气筒(FQ-68628-4)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消声、降噪措施;固废暂存区采用地面硬化处理,固废分类处理;危险废物储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
| 由于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喷粉工序粉尘经1套“二级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与排气筒FQ-68628-3合并排放,此变更没有新增排气筒,没有新增大气污染物和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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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84 | 1.225 | 0 | 0 | 0.84 | 0.84 | / |
| 1 | 生活污水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 1 | 排气筒(DA001)/滴胶、固化工序、机制板切割工序--TVOC、非甲烷总烃、PAPI、臭气浓度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 经1套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1套,32m排气筒1根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 |
| 2 | 排气筒(DA001)/滴胶、固化工序、机制板切割工序--颗粒物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经2套吸尘器(TA002~TA003),32m排气筒1根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
| 3 | 排气筒(DA002)/淋胶、人工装填固化、热压、压制工序--TVOC、非甲烷总烃、PAPI、臭气浓度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 经1套活性炭吸附(TA004)处理1套,32m排气筒1根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 |
| 4 | 排气筒(DA003)/涂胶、注胶、成型、喷粉固化工序--VOCs、非甲烷总烃、PAPI、臭气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 经1套水喷淋+除水雾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TA005)处理1套,32m排气筒1根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5 | 排气筒(DA003)/喷粉工序--颗粒物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经1套二级滤芯回收装置(TA006)1套,32m排气筒1根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
| 6 | 排气筒(DA005)/切割、焊接、打磨工序--颗粒物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7),32m排气筒1根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
| 7 | 生产车间(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滴胶、固化、淋胶、人工装填固化、热压、压制、涂胶、注胶、成型、喷粉固化、喷粉、切割、打磨工序--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 加强车间通风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 | |
| 8 | 生产车间(厂界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滴胶、固化、淋胶、人工装填固化、热压、压制、涂胶、注胶、成型、喷粉固化工序--非甲烷总烃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标准 | 加强车间通风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标准 |
| 1 | 厂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昼间60dB(A)) | 首选低噪声的设备;设备基础做减振设计;保证设备安装的精确、合理,夜间不生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昼间60dB(A)) |
| 1 | (1)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质回收单位处理; (2)本项目危险废物存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 (1)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物质回收单位处理; (2)本项目危险废物存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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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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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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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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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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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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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