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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联合体成员:**市政****公司) | **市车公庄西路5号 | 1,560,000.00元 | 99.70 |
采购包1(本岛推进“源-厂-网-河”运行维护联调工作方案):
服务类(****,联合体成员:**市政****公司)
| 1-1 |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本岛推进“源-厂-网-河”运行维护联调工作方案 | 本岛推进“源-厂-网-河”运行维护联调工作方案 | **市本岛,包括**区(除鼓浪屿外)、**区2个行政区,面积约154.11平方公里。 | ****门市“源-厂-网-河(口)”流域治污模式以及“厂-厂”、“厂-站”互联互通、联排联调机制,从规划统筹、工程建设、运维机制等方面,分析当下治污模式短板,并结合全市污水、排水防涝等规划修编工作,推进污水收集设施建设运维全过程高质量管控。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总体目标、规划统筹、排查检测、管网完善、长效机制、保障制度等方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个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 1,56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林钢坚 |
| 评审专家: | 袁耀文 、 王梅鑫 、 魏岗 、 张耘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以转帐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②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其中标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③因中标人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本岛推进“源-厂-网-河”运行维护联调工作方案:1.94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均合格通过。
名称:****
地址:****门市**区**南路56号
联系方式:136****135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室
联系方式:0592-****731、131****047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维琳、陈燕聪
电话:0592-****731、131****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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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