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公司团车风险智控设备采购(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430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公司团车风险智控设备采购(第二次)
2.2 招标范围:拟选定1家供应商为****提供车辆风险智控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3 预估金额:含税约人民币430万元。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日起1年,以合同签署为准。
2.6 服务区域:**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公司(或总部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公司(或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为准)起至今具有1个车辆风险智控设备采购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同类业绩合同,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的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单项/框架合同(如与订单合同同时存在则不计订单合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及其它补充材料必须反映相关项目客户名称、签约时间等信息。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认可。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 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 ****集团****公司负面清单,中国**电子化采购平台处于冻结状态的企业;
(7) ****集团****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4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n)中“下载中心”下载)
4.3 如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应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26.com)并缴纳标书款,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工作日10:00-12:0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4 如采用线下报名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市**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公司进行购买,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不建议线下报名)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6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机场支行
账号:955********56500152(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4.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4.8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0755-****7571-2325/2326。说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14时00分,地点为:递交至**市**区丽泽路24****中心A座1202室。标书代写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无法参加现场开标会可选择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邮寄地址同上(邮寄联系人:杜小姐;联系方式:159****5148)。标书代写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
5.5 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至中国**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eps.****.com/)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中国**电子化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云采平台用户使用手册-供应商注册】)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保险集中采购门户网站(https://eps.****.com/)、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n)和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7.1 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不再受理针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将适用于每个投标人。标书代写
(2)投标人对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3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公司
联系人:杜小姐
电话:0755-****7572转2334
电子邮箱:****@126.com
7.2 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联系人:赖老师
电子邮箱:bjlaiqm@tpi.****.com
通讯地址:**市西**骡马市大街16****中心9层
7.3 举报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投诉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投诉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下述受理单位提起举报。投标人举报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投诉的事项并在举报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举报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
联系人: 狄老师
电子邮箱: bjdilong@tpi.****.com
通讯地址:**市西**骡马市大街16****中心9层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西**骡马市大街16****中心9层
联 系 人:赖老师
电 话:010****3045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公司
联系人:杜小姐
电话:0755-****7572转2334
电子邮箱:****@126.com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