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5年11月26日裁定受理古****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本院决定采用摇号的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并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古****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认缴),法定代表人杨宏华,住所地位于**省**县断**乡龙王湖村。经营范围:茶叶种植、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8月21日,本院作出(2024)湘3126民初324号民事判决书书,载****公司、杨宏华、刘廷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银行借款本金400万元并支付2024年8月20日之前的利息9,895.85元,2024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该判决书生效后,****公司无力履行还款义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人民法院编制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破产管理人;
2、有一定的办理执转破案件的工作经验;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近5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申报机构及其派出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内报名,并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书,附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等情况;
2、申报机构近5年从事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经验、业绩或办理成功的执转破案件案例;拟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工作的核心成员(3人以上)、常驻人员的执业经验和业绩;
3、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所需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
4、拟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报价方案(本院有权根据申报机构履职情况对管理人报酬进行调整,因初步审查破产企业已停止经营且无财产、无办公场所);
5、申报机构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本案破产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12月1日9:00。
2、摇号时间:2025年12月1日10:00
五、选任规则
1、本案破产管理人的选任采用摇号选任方式;
2、本院将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机构通过摇号的方式产生一名破产管理人、一名备选管理人。提交申报书的申报机构,在接到本院通知后,应委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到达本院指定的地点参加摇号选任,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案的破产管理人选任。
六、本公告的最****人民法院。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法院破产审判团队:毛亚琦、向乐。
联系电话:0743-****586、196****2795
纪检监督电话:0743-****312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