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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30万吨水环境处理剂项目配套1800万大卡热力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水环境处理剂项目配套1800万大卡热力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省******开发区龙桥工业园
建设单位:****
验收内容:具体见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5日)
联系人:张部长
联系电话:136****917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