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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有威州农业产业项目(配套设施)(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2025年度中央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内容(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约80.7亩,建设日光大棚20栋,面积 27875平方米,配套场区道路硬化、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包含灌溉相关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购置数字智能放风系统20套环控系统1套。
2.2 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位于**贺营镇小营村村西、镇政府东侧; 供货及安装周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招标范围: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视同中小企业的证明材料。 3.1.2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8 00:00:00至2025-12-04 23:59:59(**时间,下同),****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心网、****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暗标盲评。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提出并同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单位:****(联系人:黄健,受理电话:0319-****799);****(联系人:王浩楠,受理电话:0319-****668,邮箱:****@163.com)。标书代写 监督部门名称:**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9-****134 电子邮箱:/ 是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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