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最高限价:8.5884万元
采购需求:大檐凉帽10顶、春秋常服10套 、标志标识10套、春秋常服配套衬衣10件、春秋茄克式执勤服10套、冬茄克式执勤服10套、夏装制式衬衣(短袖)228件、夏装制式衬衣(长袖)228件、单裤228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资质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3、供应商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5、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要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格式自拟)。
8、****公司参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质量标准和服务要求
(一)质量标准
1、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根据量身后、全新近期生产的、未曾使用过的,其用料、质量、规格、技术特征、样式符合设计要求,执法制服、标志符合住建部《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
2、服装不得使用有毒有害、致过敏的染料及化学注剂,并能经多次洗涤而不褪色、不起毛起球、抗皱、无脱缝。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人必须保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安排量体师到采购单位进行量体试装,确保服装量身准确。
2、成交人必须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个自然日内交货,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3、成交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产品质量“三包”服务。
四、报价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一)需要提交的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表(加盖公章),需列出各项物品的单价和汇总价。
(二)文件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标书代写
请将报价文件用信封密封好,直接送达或邮寄到****(**省**市**县幸福街道幸福路39****大队,收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7: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评标定价方法
本项目结合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按最低报价法进行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在所有服饰制作完成并货到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费用。
(二)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先生
电话:0758-****099
地址:**县幸福街道幸福一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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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