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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 88-4 井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自用辅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开公告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了“庆 88-4 井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自用辅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技术审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 庆 88-4 井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自用辅助工程 ”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6日至2025年11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3-****03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经理039****6019
附件:
1、庆 88-4 井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自用辅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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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