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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电厂)锅炉稳燃自备气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环境风险专项)》(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及南****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技术评估意见(绿院评估〔2025〕637号),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运营期各项环保要求,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
1、本次技改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无新增生活污水,无新增固废。
2、本次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经管道收集依托现有“低氮燃烧(炉内)+SCR脱硝+单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湿式电除尘器”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0m高排气筒(P1)排放。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执行现有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关要求,并按照《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要求,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加气站运行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加气站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臭气浓度”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
3、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5、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控防渗措施。
6、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以干煤棚、碎煤机室、转运站、粉仓、灰库、渣仓和气化站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7、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排污口和标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三、本项目建成后****热电厂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
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设计/校核煤种):颗粒物≤22.037/20.107吨、SO2≤61.61/75.31吨、NOX≤130.035/130.735吨、氨≤0.72/0.73吨、汞及其化合物≤0.01/0.0096吨;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颗粒物≤0.553吨、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7吨。
以上污染物具体总量指标平衡方案根据污染物指标申请表执行。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五、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否则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本项目由**市****执法局****分局(以下简称“执法分局”)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八、你公司应对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2025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
(备案证号:淮政务投资复〔2024〕15号)
抄送:**市****执法局****分局,****园区****中心,****园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