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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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区文龙街道龙角路16号 联 系 方 式:许明惠(159****1077) 供应商(乙方):******事务所 地 址:**市**区**大道中段56****广场B1幢3、4、5层 联 系 方 式:马钧(139****68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一)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改革事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文书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件的审查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参与重大合同、重大项目的洽谈、调研和招投标; (五)经批准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提供法律意见; (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使用单位法律知识培训活动4次以上; (七****信访办开展工作日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等法律服务; (八)每年出具书面法治建设体检报告书; (九)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接受采购人统筹安排; (十)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法律事务。 服务要求:(一)乙方应组建16人以上的法律顾问团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律师团队人员; (二)法律顾问应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力地根据法律的规定完成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服务单位的合法利益; (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四)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五)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六)乙方在承办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时,若法律关系相对人为乙方的法律服务客户或与乙方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乙方应主动回避并及时告知甲方(使用单位); (七)法律顾问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甲方(使用单位)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不恰当的表述或虚假承诺; (八)法律顾问应谨慎保管甲方(使用单位)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灭失或毁损,并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 (九)乙方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应当由法律顾问本****事务所公章。乙方和乙方委派的法律顾问应当对提供的法律意见(书面法律意见)负责; (十)乙方及乙方团队法律顾问应遵守甲方(使用单位)关于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规定,****司法局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单位的监督; (十一)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16日~ 2026年10月15日 服务地点:法律顾问服务单位为:古南街道、文龙街道、三江街道、新盛街道、通惠街道、石角镇、东溪镇、赶水镇、打通镇、石壕镇、**镇、三角镇、隆盛镇、郭扶镇、篆塘镇、丁山镇、安稳镇、扶欢镇、**镇、中峰镇、**镇共计21个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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