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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1-28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国际港务区新筑街道办 新筑街办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5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双龙 |
| 联系人 | 王子媚 | 联系电话 | 181****7330 |
| 项目投资(万元) | 90 | 环保投资(万元) | 22.9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16-09-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原环评中要求挤出废气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UV光解一体机处理后经DA002排气筒排出,2023年《**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市政党字〔2023〕31号)要求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拆除UV光氧一体机,故原UV光解一体机拆除后,环保治理设施变更为活性炭吸附;上料工序、配料工序、研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原环评要求通过布袋除尘分别经过DA002,DA001,DA003排气筒排出,企业为了更方便有效的收集和出除颗粒物,将环保治理设施布袋除尘更换为滤筒除尘。该企业一共有DA001、DA002、DA003三个排气筒,为了更好的了解有机废气的排放情况,****环保局要求,挤出废气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活性炭吸附后,在连接活性碳箱的后管道上开了检测口(专门测出口非甲烷总烃),连接活性碳箱的管道接入DA002排气筒排入大气,所以该企业有3个排气筒,4个检测出口。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挤出废气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采采取活性碳吸附后措施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至 大气 其他措施: 上料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 罩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处 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 (DA002)排入大气 其他措施: 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 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滤筒除 尘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 气筒(DA001)排入大气 其他措施: 研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 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滤筒除 尘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 气筒(DA003)排入大气 | ||
| 承诺:**** 张双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双龙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000000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