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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81MA2CWPQBXX | 建设单位法人:蒋炜 |
| 邱凌啸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8****中心2号创业楼5楼东 |
| ****医用级改性聚乙二醇原料工艺研发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8****中心2号创业楼5楼东 |
| 经度:120.66294 纬度: 30.5549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09 |
| 改202********0080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81MA2CWPQBX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481MA2CWPQBX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81MA28A42Y48 | 竣工时间:2025-08-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dynamic_nr.asp?id=905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医用级改性聚乙二醇原料工艺研发 | 实际建设情况:医用级改性聚乙二醇原料工艺研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医用级改性聚乙二醇原料工艺研发,医用级改性聚乙二醇原料工艺研发流程及产污环节详见图2-3,制纯水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依托原有纯水机组制纯水)详见图2-4。 图2-3:改性聚乙二醇研发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图2-3:制纯水工艺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主要研发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说明:改性聚乙二醇研发过程使用的聚乙二醇一部分外购,****实验室内自行合成,聚乙二醇合成工艺及产排污介绍如下: 在高压反应釜中加入一定量的季戊四醇乙氧基化物或季戊四醇,再加入金属钾、四氢呋喃(金属钾主要作为催化剂使用,四氢呋喃作为溶剂使用),之后高压反应釜电加热升温至70℃脱氢反应24h,再通入高纯氮气除去反应过程产生的少量氢气、挥发的溶剂等气体,之后按照目标聚乙二醇分子量再通入环氧乙烷气体在50℃温度下进行聚合反应72h。等待反应结束,反应釜间接冷却(采用乙二醇与水混合物作为冷却剂,循环使用,不外排)到室温后加入稀盐酸调节反应液pH至6,之后再使用旋转蒸发仪浓缩至原体积的1/10,再将浓缩后的液体转移至萃取洗涤装置中,加入二氯甲烷萃取剂进行萃取,萃取后加入纯水进行洗涤,萃取洗涤后,收集有机相至烧杯中并在有机相加入无水硫酸镁干燥除去残余的水分,再使用抽滤装置过滤收集滤液。收集到滤液后使用旋转蒸发仪将滤液浓缩至粘稠状后将这些物质加入到剧烈搅拌的甲基叔丁基醚中,利用聚乙二醇在甲基叔丁基醚中溶解度低沉淀出产物,收集到沉淀物后置于真空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即得目标产物聚乙二醇。 通过以上工艺过程制得的聚乙二醇以及外购的一些结构复杂的聚乙二醇再进一步进行改性,研究改性聚乙二醇,具体改性聚乙二醇合成工艺及产排污介绍如下: 分别称取一定量的聚乙二醇、溶剂二氯甲烷,并投入到常压反应釜中,之后往常压反应釜中加入一定量的改性物质(改性物质一般有N,N'-琥珀酰亚胺基碳酸酯、戊二酸酐、N-羟基丁二酰亚胺、对醛基苯甲酸、丙烯酰氯,根据工艺要求决定添加哪一类改性物质)、缚酸剂(缚酸剂一般有三乙胺、4-二甲氨基吡啶,具体根据工艺要求决定添加哪一类缚酸剂)、缩合剂(缩合剂一般有二环己基碳二亚胺、1-乙基-(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二亚胺盐酸盐,具体根据工艺要求决定添加哪一类缩合剂)等进行常温反应24h,反应完成后再加入等体积的纯水,快速搅拌10min后静置分层,之后分离收集有机相并加入无水硫酸镁干燥除去残余的水分,再使用抽滤装置过滤收集滤液。收集到滤液后先使用旋转蒸发仪将滤液浓缩至粘稠状,再将粘稠状物质加入到剧烈搅拌的甲基叔丁基醚(或正己烷)中,利用改性聚乙二醇在甲基叔丁基醚(或正已烷)中溶解度低沉淀出产物,收集到沉淀物后置于真空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即得产物改性聚乙二醇。在得到改性聚乙二醇后再对该品进行定性定量表征,**测定其纯度、原料残留量、助剂残留量和微生物相关检测如细胞内毒素和生物相容性,另外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温度、时间)的有效期验证、不同包装工艺对成品稳定性影响研究(连续1年,每隔15天进行1次测定纯度)。 上述研发实验过程中不断调整反应参数(如反应温度、催化剂选择、反应试剂比例、反应时间、反应物浓度等)及后处理条件(如萃取、洗涤、浓缩、过滤、干燥等),从而得到工艺稳定、条件温和可控、转化率高的聚乙二醇合成及改性实验方案,为后续中试放大及产品生产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研发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各类实验设备清洗废水,制纯水废水(原环评审批的纯水机组提供纯水,制水工艺采用多介质过滤+离子交换树脂+RO工艺,制纯水废水包括: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反冲洗废水、RO浓水),混合反应、中和、浓缩、萃取、过滤、沉淀、干燥过程产生废气(污染因子:四氢呋喃、环氧乙烷、氯化氢、甲基叔丁基醚、二氯甲烷、丙烯酰氯、三乙胺、正已烷、臭气浓度),产生废气的工序均在通风橱柜内进行(半密闭罩),各化学原料使用后产生的沾染化学物质的废包装物,浓缩、萃取、洗涤、****实验室废液,萃取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氧化铝)、过滤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吸水后的硫酸镁),研发实验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另外本项目研发工作结束后研发产物最终废弃(不得投放市场销售)产生废弃的研发产物。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医用级改性聚乙二醇原料工艺研发,医用级改性聚乙二醇原料工艺研发流程及产污环节详见图2-3,制纯水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依托原有纯水机组制纯水)详见图2-4。 图2-3:改性聚乙二醇研发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图2-3:制纯水工艺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主要研发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说明:改性聚乙二醇研发过程使用的聚乙二醇一部分外购,****实验室内自行合成,聚乙二醇合成工艺及产排污介绍如下: 在高压反应釜中加入一定量的季戊四醇乙氧基化物或季戊四醇,再加入金属钾、四氢呋喃(金属钾主要作为催化剂使用,四氢呋喃作为溶剂使用),之后高压反应釜电加热升温至70℃脱氢反应24h,再通入高纯氮气除去反应过程产生的少量氢气、挥发的溶剂等气体,之后按照目标聚乙二醇分子量再通入环氧乙烷气体在50℃温度下进行聚合反应72h。等待反应结束,反应釜间接冷却(采用乙二醇与水混合物作为冷却剂,循环使用,不外排)到室温后加入稀盐酸调节反应液pH至6,之后再使用旋转蒸发仪浓缩至原体积的1/10,再将浓缩后的液体转移至萃取洗涤装置中,加入二氯甲烷萃取剂进行萃取,萃取后加入纯水进行洗涤,萃取洗涤后,收集有机相至烧杯中并在有机相加入无水硫酸镁干燥除去残余的水分,再使用抽滤装置过滤收集滤液。收集到滤液后使用旋转蒸发仪将滤液浓缩至粘稠状后将这些物质加入到剧烈搅拌的甲基叔丁基醚中,利用聚乙二醇在甲基叔丁基醚中溶解度低沉淀出产物,收集到沉淀物后置于真空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即得目标产物聚乙二醇。 通过以上工艺过程制得的聚乙二醇以及外购的一些结构复杂的聚乙二醇再进一步进行改性,研究改性聚乙二醇,具体改性聚乙二醇合成工艺及产排污介绍如下: 分别称取一定量的聚乙二醇、溶剂二氯甲烷,并投入到常压反应釜中,之后往常压反应釜中加入一定量的改性物质(改性物质一般有N,N'-琥珀酰亚胺基碳酸酯、戊二酸酐、N-羟基丁二酰亚胺、对醛基苯甲酸、丙烯酰氯,根据工艺要求决定添加哪一类改性物质)、缚酸剂(缚酸剂一般有三乙胺、4-二甲氨基吡啶,具体根据工艺要求决定添加哪一类缚酸剂)、缩合剂(缩合剂一般有二环己基碳二亚胺、1-乙基-(3-二甲基氨基丙基)碳二亚胺盐酸盐,具体根据工艺要求决定添加哪一类缩合剂)等进行常温反应24h,反应完成后再加入等体积的纯水,快速搅拌10min后静置分层,之后分离收集有机相并加入无水硫酸镁干燥除去残余的水分,再使用抽滤装置过滤收集滤液。收集到滤液后先使用旋转蒸发仪将滤液浓缩至粘稠状,再将粘稠状物质加入到剧烈搅拌的甲基叔丁基醚(或正己烷)中,利用改性聚乙二醇在甲基叔丁基醚(或正已烷)中溶解度低沉淀出产物,收集到沉淀物后置于真空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即得产物改性聚乙二醇。在得到改性聚乙二醇后再对该品进行定性定量表征,**测定其纯度、原料残留量、助剂残留量和微生物相关检测如细胞内毒素和生物相容性,另外在不同存放条件下(温度、时间)的有效期验证、不同包装工艺对成品稳定性影响研究(连续1年,每隔15天进行1次测定纯度)。 上述研发实验过程中不断调整反应参数(如反应温度、催化剂选择、反应试剂比例、反应时间、反应物浓度等)及后处理条件(如萃取、洗涤、浓缩、过滤、干燥等),从而得到工艺稳定、条件温和可控、转化率高的聚乙二醇合成及改性实验方案,为后续中试放大及产品生产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研发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各类实验设备清洗废水,制纯水废水(原环评审批的纯水机组提供纯水,制水工艺采用多介质过滤+离子交换树脂+RO工艺,制纯水废水包括: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反冲洗废水、RO浓水),混合反应、中和、浓缩、萃取、过滤、沉淀、干燥过程产生废气(污染因子:四氢呋喃、环氧乙烷、氯化氢、甲基叔丁基醚、二氯甲烷、丙烯酰氯、三乙胺、正已烷、臭气浓度),产生废气的工序均在通风橱柜内进行(半密闭罩),各化学原料使用后产生的沾染化学物质的废包装物,浓缩、萃取、洗涤、****实验室废液,萃取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氧化铝)、过滤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吸水后的硫酸镁),研发实验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另外本项目研发工作结束后研发产物最终废弃(不得投放市场销售)产生废弃的研发产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附近水体。。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设备清洗中第一道清洗先加入少许水震荡清洗产生的废液作为危废处理,后道设备清洗以冲洗为主,后道设备清洗废水约占总用水量的90%,清洗过程不添加药剂,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制纯水废水包括反冲洗废水和制纯水废水,反洗废水、纯水系统浓水均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总氮纳管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提高设备密闭化和自动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将实验研发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已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作。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设备清洗中第一道清洗先加入少许水震荡清洗产生的废液作为危废处理,后道设备清洗以冲洗为主,后道设备清洗废水约占总用水量的90%,清洗过程不添加药剂,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制纯水废水包括反冲洗废水和制纯水废水,反洗废水、纯水系统浓水均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纳管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已建设规范化排污口。 企业已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提高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自动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实验室研发废气均经集气收集后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废气处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的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企业已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有效隔声减震措施,生产车间采取整体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各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综合利用率。废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废,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丝、废边角料、次品、废滤网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已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固体废物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企业已设立一般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场所面积为4平方米,位于2号楼5楼走廊南侧。企业已经建立了危险废物仓库,场所面积为32平方米,位于五楼西北角,且暂存场所已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等工作。本项目普通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材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沾染化学物质的废包装袋、含汞的荧光灯管、生物安全柜更换的废过滤材料、实验室废液、废吸附剂(氧化铝)、废吸附剂(吸水后的硫酸镁)、废弃的研发产物、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收集、贮存。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50 | 475 | 0 | 0 | 250 | 250 | |
| 0 | 0.01 | 0.019 | 0 | 0 | 0.01 | 0.01 | |
| 0 | 0.0005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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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69 | 0.108 | 0 | 0 | 0.069 | 0.069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 化粪池 |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5日),废水总排口废水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可吸附有机卤素(以Cl计)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的三级标准,废水污染物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废水污染物总氮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中的B级规定限值。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5日),有组织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的排放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
| 1 | 门、窗、防震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门、窗、防震垫 |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5日),本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综合利用率。废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废,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丝、废边角料、次品、废滤网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固体废物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企业已设立一般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场所面积为4平方米,位于2号楼5楼走廊南侧。企业已经建立了危险废物仓库,场所面积为32平方米,位于五楼西北角,且暂存场所已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等工作。本项目普通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材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沾染化学物质的废包装袋、含汞的荧光灯管、生物安全柜更换的废过滤材料、实验室废液、废吸附剂(氧化铝)、废吸附剂(吸水后的硫酸镁)、废弃的研发产物、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收集、贮存。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原有厂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原有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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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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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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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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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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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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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