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01
传 真:****8698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海道1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 | **** | ****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区二十四号路8号 | 力鸿集团之恒环境****公司 | 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选址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南区二十四号路8号,建筑面积4601.7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租赁******公司闲置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年表面处理工件1642万件。 | 1.运营期抛丸、喷砂、打磨等工序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电泳涂装线电泳废气、燃气加热炉烟气、电泳烘干废气、喷漆废气、调漆废气、喷枪清洗废气(油性漆)、涂装烘干废气以及经“预处理(喷漆间水帘)+干式过滤(合成纤维过滤棉)”处理后的喷漆废气(塑料件)等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粉涂装线粉末涂装废气应经大旋风+滤芯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燃气废气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粉涂装线固化废气、喷漆/喷粉涂装线喷枪清洗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预处理(喷漆间水帘)+干式过滤(合成纤维过滤棉)”处理后的喷漆/喷粉涂装线喷漆废气(金属件)等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废气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纯水制备系统排水、锅炉****处理站处理后的工艺废水(热水洗1、2槽排水、脱脂槽排水、水洗1、2槽排水、纯水洗1、2槽排水、纯水洗3-6槽排水、水性漆喷枪清洗排水、喷漆水帘柜排水、超滤膜反冲洗排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处置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开发区高新产****处理厂集中处理。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钢丸、废棕刚玉、废砂轮片、不合格品、废包装物(产品包装)、废离子交换树脂、废RO膜、废滤芯(纯水制备)、废布袋、除尘****回收部门;废包装桶(“二合一”酸洗除锈剂)、废槽渣(“二 合一”酸洗除锈槽)、废包装桶(硅烷皮膜剂)、废槽渣(硅烷皮膜槽)、废包装桶(电泳涂料)、废槽渣(电泳槽)、废超滤膜、废包装桶(粉末涂料)、废包装桶(油性漆、稀释剂)、废漆渣(油性漆)废包装物(脱脂剂、PAC、PAM、片碱)、废机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废抹布、废滤芯(P3)、废粉末涂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桶(水性漆)、废漆渣(水性漆)应进行固废鉴别后,若属于危险废物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