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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 **** | 瓯北街道礁下村 | 0.052179 | 工业用地 | 40 |
| 工202517 | 瓯北街道礁下村 | 0.05057 | 工业用地 | 40 |
二、公示期:2025年11月28日 至 2025年12月28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对拟出让地块的预投资项目必须****信息化局初审通过(以县经信局出具的项目准入文件为准)。在公示时限内,经县经信局资格审查准入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县经信局出具的项目准入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六、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街**前路117号
邮政编码:325100
联系电话:0577-****2070
****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