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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单位委托****编制完成****农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二标段(运动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将该报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及时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胡老师/153-2842-3068
编制单位联系人:钱工/178-8307-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