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市海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级农业产业园——郑徐两浦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郑家浦核心区域封闭隔离及生态修复工

审批
浙江-宁波-慈溪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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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环境局**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2025-11-28
成文日期:2025-11-28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环境局关于****国家级农业产业园——郑徐两浦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郑家浦核心区域封闭隔离及生态修复工
发布日期:2025-11-28 1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国家级农业产业园——郑徐两浦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郑家浦核心区域封闭隔离及生态修复工程

**市附海镇、观海卫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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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涉及对郑家浦、八塘横江、七塘横江三条河道的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郑家浦、八塘横江进行底泥疏浚 6.42 万立方米,封闭隔离带建设 6857.2米,河岸绿化带提升 6.2 千米,水生植物修复 6034 平方米。对七塘横江**松木桩护岸 5.34 千米。对郑家浦拆除河道原挡墙1.56 千米,并**塑钢板桩护岸 3.30千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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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做好生态保护和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期临时营地布置;采取生态环保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实施生态修复,同步建设绿化配套工程。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场地含泥废水、坑基排水等分别经收集、处理后回用。船舶舱底油污水根据GB3552-2018《船舶水污染物控制排放标准》有关要求,规范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作安全处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防止机械漏油现象的发生。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合理设置各类堆场,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并做好物料覆盖和定期洒水工作;运输泥浆、料石、水泥、渣土等的车辆做到密闭运输,车辆出入场地采取清洗等措施;使用排放合格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合理设置施工车辆行车路线。泥浆临时堆放场应采用有效措施降低恶臭污染物的排放,泥浆做到日产日清。采用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施工需按照《**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执行申报和公告制度。

5、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清淤产生的泥浆、多余弃土渣应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规范处置。施工期隔油池产生的废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4-****9065、****1742

通讯地址:**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28号6楼608室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