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交易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招-2024-85
三、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
2025年11月6****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专用二开标席
评标小组成员:段好运(组长)、李新德、石爱勤、任乐栋、房静雅(采购人代表)
五、资格审查未通过及原因:
资格审查由采购****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企业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严格审查,其中******公司、****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财务、纳税及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主体库;****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纳税及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主体库,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剩余所有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
六、其他未通过及原因:
**省克里克尼泽****公司、******公司因在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地方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公司因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其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无效。
七、投标人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主观因素评分:8.4分;客观因素评分:38分;投标报价算分:50分;最终得分:96.4分;
2、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8分;客观因素评分:37分;投标报价算分:46.54分;最终得分:91.54分;
3、投标单位:******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8分;客观因素评分:39分;投标报价算分:36.13分;最终得分:83.13分;
4、投标单位:****设备科****公司;主观因素评分:6.4分;客观因素评分:39分;投标报价算分:33.85分;最终得分:79.25分;
5、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7.2分;客观因素评分:38分;投标报价算分:33.8分;最终得分:79分;
6、投标单位:**市****公司;主观因素评分:8.4分;客观因素评分:39分;投标报价算分:31.3分;最终得分:78.7分;
7、投标单位:**恒达****公司;主观因素评分:8分;客观因素评分:37分;投标报价算分:28.64分;最终得分:73.64分;
8、投标单位:**中****公司;主观因素评分:6.4分;客观因素评分:31分;投标报价算分:26.87分;最终得分:64.27分;
9、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6分;客观因素评分:27分;投标报价算分:25.66分;最终得分:58.66分;
八、评标结果:
中标人:****
中标价:****000元 大写:壹佰陆拾玖万元整
中标人注册地址:**省******科技园新望路16号
主要中标标的:详见附件 免费质保期:4年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华商大道西段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0-****037
2、集中采购机构:****
联系地址:**市**路99****交易中心6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692
3、监督单位名称:****财政局
地 址:**省****示范区中州南路366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0-****567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质疑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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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