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2027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单位选聘竞争性磋商公告 |
| 2025-11-12 11:16:56 |
| 综合交易 |
| 2025-11-12 11:17:45 至 2025-11-19 23:59:59 |
| 线上获取 点击下载 |
| 0.0 |
| 2025-11-25 09:30 |
| ****交易中心406室 |
| 2025-11-25 09:30 |
| 线上递交 |
| 否 |
| 2025-11-28 10:26:44 | ||||||||||||||||
|
2026—2027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单位选聘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2026—2027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单位选聘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单位选聘 1.2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市徐圩新区; 2.2本次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连****集团有限公司、一****公司的各类车辆,入围供应商同以上四家单位签订框架协议。 2.3采购范围: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车辆定点维修,降低车辆维护成本,通过框架选聘方式选定2026-2027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企业,****集团、洋井集团、港****公司列支维修和保养经费的各类车辆,服务内容为整车修理、整车维护、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工作和其他有关项目的服务,不含交通事故车辆维修、购车合同协议等文本约定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车载装备维修,详见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选聘3-5家框架入围单位。 2.4服务期:730日历天,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磋商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分为两部分,其中工时单价控制价为10元/工时,维修材料、配件按照进销差价率进行报价,控制价为12%(例如:投标报价可以是8%、7.52%等);供应商每一轮的各项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对应的采购控制价,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各单项成交价格分别按所有框架入围单位的最终投标价格(费率)的最低价为最终协议价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资格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原件扫描件。 3.1.2供应商资质:具备**市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有效的维修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1.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4月以来任一月份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1.4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0月1日至今,****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维修或车辆保养服务类似业绩。 注:(1)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结算发票与合同甲乙方须对应,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补充提供加盖委托方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注明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2供应商信誉要求: 3.2.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2.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的期间,公示的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 11 月 12 日至2025年 11 月 19 日;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cn/”)获取,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 月 25 日 09:30 ;标书代写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评审办法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小组推荐5名候选人入围框架单位。如进入详细评审供应商数量≥5家时,则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5名为入围框架单位;如进入详细评审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5家时,则全部入围框架单位;如经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本项目将重新采购。如供应商出现符合入围标准且得分相同的情况,以最终磋商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最终磋商报价得分也相等的,则全部入围。 本项目最终成交价格为入围供应商的每单项的最低报价(费率);若入围供应商不接受最终成交价格则取消入围资格,成交价格不变,按综合得分排序依次替补,直至选出不少于3家成交供应商。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3000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标书代写 注:1、****银行保函等形式磋商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交易“黑名单”管理。标书代写 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采购人监管部门投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方洋集团丁先生:180****3607;洋井集团丁先生:173****2575; 港控集团刘先生:181****7555;应急公司杨先生: 139****1500。 8.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标服务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cn/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磋商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6.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ggzy.****.cn/home/downloadCenter)。 7. 本项目采用 2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前一次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鉴于开评标系统限制,在系统启动第二轮报价时,供应商填报“工时单价”的二次报价; 在系统启动第三轮报价时,供应商填报“维修材料、配件进销差价率”的二次报价(例如:可直接填报9.34、8.20等数字),因开标系统限制,供应商“报价”页面所显示的报价单位始终是“元”,请注意不要因此影响报价形式,导致报价错误。如供应商因系统显示单位为“元”为由,导致“维修材料、配件进销差价率”报价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
关于2026—2027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车辆定点维修 和保养服务框架单位选聘招标异常的通知 各位投标人: 2026—2027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单位选聘项目,于2025年11月25日开标并依据评委会评审报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采购人在公示期间对入围框架单位进行审核,并就相关内容请评委会复议,确定符合本次开标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按采购文件要求,不足三家项目流标,将重新进行采购。 采购人:**** 代理单位:**** 日 期:2025年11月28日 |
||||||||||||||||
| **** | ||||||||||||||||||||||||||||||||||
| 2025-11-25 15:19:37 | ||||||||||||||||||||||||||||||||||
| 2026—2027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单位选聘竞争性磋商公告--成交结果公示 | ||||||||||||||||||||||||||||||||||
| **市****公司、**丁****公司、**源加丰****公司 | ||||||||||||||||||||||||||||||||||
| 正常公示 | ||||||||||||||||||||||||||||||||||
| 综合交易 | ||||||||||||||||||||||||||||||||||
| 6 元 | ||||||||||||||||||||||||||||||||||
| 元 | ||||||||||||||||||||||||||||||||||
| 93.50000% | ||||||||||||||||||||||||||||||||||
|
成交结果公示 **** 的 2026—2027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单位选聘 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拟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 成交供应商: **市****公司、**丁****公司、**源加丰****公司 成交价格: 6元/时 元 成交下浮率: 维修材料、配件按照进销差价率6.5 % 工 期: 730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严汉刚、丁维刚、王明 质量标准: 合格 2、评审情况
3、响应文件无效情况
本成交结果公示期自 2025-11-25 起,至 2025-11-28 止,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18-****6687 邮箱: ****@jsyangjing.com 采购人: **** 日 期: 2025-11-25 |